安省一名长期病人曾上庭抗争﹐要求澄清医助死亡有关的加拿大法律﹐她最终获得所需服务,于近日离世。 维权团体加拿大死有尊严(Dying with Dignity Canada)表示﹐法庭文件上只称作AB的该名女子﹐上周享用这项法例﹐医生协助她终结性命﹐去世时家人陪伴在侧。 该团体说﹐77岁的女事主患骨关节炎﹐遭受逾30年痛苦折磨。AB女今年两次寻求医生帮她了结余生﹐但医生担心刑事检控﹐均未落实早前安排。她入禀法庭﹐申请完结她自己的个案﹐同时更广泛澄清法律规定﹐如何才有资格获得医助死亡。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佩雷尔(Justice Paul Perell)今年6月判决﹐AB实际上确有资格接受医助死亡﹐他也澄清未来个案的一些重要条件。 死有尊严机构说﹐它代表AB家庭宣布她的死讯﹐家人要求尊重隐私。 机构声明说﹕「女子怀抱坚定信念﹐她告诉在场亲人﹐她即将归去。她的女儿在AB解脱之后说﹐数十年来首次见到母亲在无痛苦状态。」 AB法庭个案关键﹐主要围绕符合医助死亡服务资格的条件。 按照6月落实的C-14法案条款﹐成年人可以接受医助死亡﹐前提是身患严重且无法治癒的疾病或伤残、处于无法好转的末期阶段、遭受难以忍耐的痛苦、面临「合理预期的」死亡。 法官佩雷尔裁决指出﹐最后一条要求被批评太过含煳﹐引致医生不敢同意AB要求安乐死。 医生最初同意协助AB终结性命﹐但后来抽身﹐担心被控谋杀罪。 法官说﹐关于「合理预期」﹐医生仍有一些弹性来评估个案﹐但无需受限于固定时间框架或殭化条件决定「合理预期的」死亡。 |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